智慧綠能 EPC團隊 太陽光電建置 · 太陽能系統整合設計 一站式服務 場勘 規劃 ...
智慧綠能EPC團隊
太陽光電建置 · 太陽能系統整合設計 一站式服務
產品的高CP值競爭力 是我們的優勢
服務的專業與熱情 是我們的態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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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由財團法人淡水文化基金會 廣邀大淡水地區九位社團代表共同發起籌組而成, 是全台灣第三家、新北市第二家, 以合作社形式組成的「公民電廠綠能組織」, 成立於2019年5月25日, 成立時,有98名個人社員、2名法人社員, 總股金為525萬元。
培力社區綠能公民, 參與「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」組織與營運, 以淡水文化園區作為實驗及示範基地, 結合理論與實務案場操作, 在淡水及北海岸推展社區公民電廠及智慧綠能社區, 促進地方創生。
一、以公民為主體,自主性設立相關組織,集體出資。
二、公民取得所有權或股權,並直接參與電廠之營運。
三、電廠售電所得之利回饋於民。
四、再生能源公益建設。
五、地方創生與農村再生。
合作社,指依平等原則,在互助組織之基礎上,以共同經營方法,謀社員經濟之利益與生活之改善,而其社員人數及股金總額均可變動之團體。
一、有限責任,謂社員以其所認股額為限,負其責任。
二、保證責任,謂社員以其所認股額及保證金額為限,負其責任。
三、無限責任,謂合作社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,由社員連帶負其責任。
本社為第一種,即「有限責任」。
一、公開透明與民眾自願參與,民眾對能源開發計畫有歸屬感。
二、響應綠能發電,能源轉型公平正義。
三、公民直接參與合作社經營與決策。
四、決議之前人人平等,個人無論股本占比多寡,均為一票,票票等值。
五、社群內外的能源教育及推廣。
六、合作社間可共享知識、整合資源與人力。
七、呼應政府政策、社區溝通、回饋在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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